最近,关于经济适用房引发的新闻报道和争论,格外引人注目,激烈的批评者甚至要求取消这项政策。那么经济适用房究竟在什么地方触动和伤害了大家的感情?
所有的不满实际上可以简单概括为“不公平”。土地政策的优惠,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开发商感到不公平——为什么我就拿不到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权呢?销售使没有得到经济适用房的人感到不公平——为什么我们情况相同,有人得到了经济适用房,我却得不到?为什么有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却得到了经济适用房?为什么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搞得那么大?等等。
开发商主体模式的困局
所有这一切,可能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主体相关,当开发商作为开发主体出现时,这些问题就都出现了。
有时候身份决定一切,开发商是一个商人,让他来主持一个享有政策性社会福利性项目的开发,就显得“名不正言不顺”,于是那些“不公平”就出现了。实际上,人们在具体批评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时,往往会纠缠于建筑面积过大、购买者身份不符合规定、销售环节可能作弊这几个问题上,而容易忽略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主体是商人这个关键问题。
正因为是商人,他不会觉得不公平是个问题。有赔有赚有输有赢才是开发商的常态,开发商是彻底的反对平均主义者,所以他们对公平两个字也不太在意。开发商是要追逐利益的,因此,正像有人声称的那样,他们就是希望把房子卖给有钱人,因此当由商人来开发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就会做一些有意的“调整”。
比如在面积上做文章:如果把房子盖成160米,一次性就卖掉,相对两套80米的住宅来说,销售成本和销售时间都节约了一半,开发商当然会乐于这样做。就连“小户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商品房开发商提供的,小户型成了商品房的概念,这就说明经济适用房完全是按照开发商的逻辑和思路操作的。至于谁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开发商不需要关心,这本来就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要做的是你把资料拿来,我就把房子卖给你,核实这些资料的工作需要耗费成本和时间,而且是开发商们根本做不到的事。
一些取得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资格的商人,可能确实不具有开发能力和资格,因此会在很多经济适用房中出现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难怪一些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说经济适用房“售后管理困难”、“物业管理艰难”等等。还有一些开发商则抱怨经济适用房“成本售价倒挂”、“建设标准偏高”等等,这些商人的开发资格就很值得怀疑。他们的行为,使得本来是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初衷的经济适用房,反而产生了不该出现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新纠纷破坏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人们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看法。
政府主体模式的期待
深圳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问题上,采取了政府作为开发主体的路径,并且一直坚持到现在。十四年的经验说明了,政府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主体,确实有它独特的的地方,与商人作为开发主体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大不相同。
政府作为主体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从城市布局的高度作通盘的考虑,可以和城市规划有机地融合,一般不会产生因不断修改规划、不断增加建筑面积,最后导致开发商和业主纠葛矛盾不断上升乃至激化的后果。
政府作为主体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平抑房地产过热现象,可以随时用经济适用房来调节住宅总量、住宅供应总量和住宅推出的时机,保持房地产业乃至整个地区经济有序稳步地健康增长。
政府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前预售,可以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也就可以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按期完成,不会拖工期。政府提前预售房子有信誉,不像商人开发会遭到质疑;政府也可以根据申请人数的多少,事先决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量,有的放矢,而不是房子盖完了再去找买主。
提供廉租屋,是政府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另一项好处。廉租屋可以混在经济适用房中间,使得贫困人口不至于和整个社会隔离开来,也不至于出现令国人担心害怕的“贫民窟”,如果集中建设廉租屋,则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廉租屋政策推出多年效果不甚理想,与政府手中缺少房源有极大关系。
政府很容易核实和了解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资格,可以在预售的环节就把销售问题消化掉,房子交付使用时,只需要在报纸上刊登一个领取钥匙的启事,根本不会出现排队、摇号等问题。
尽管是微利,经济适用房完全可能形成一个良性的经济循环,仍然有希望成为一个非常有效的财政来源,而且是稳定的经济来源。
由政府来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相对地减少开发过程中的短期行为。因为是商人开发,政府可能一下子就把确定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提前卖掉;如果开发主体是政府,即使它想多开发一点,也因为经济实力受到限制,这样就可保证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一个政府提供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完全有足够的理由提供给城市的外来人口,用来调节城市的就业人口结构,用来吸引一定范围的外来人口,它还可以调节外来人口进入的节奏,保证一个城市有足够的劳动力和合理的就业结构。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一项政策,作为社会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毕竟给了“中低收入人群”以巨大的希望。所有那种“完全取消经济适用房”的意见,遭到大家的反对就是自然的。不过经过这次风波,经济适用房会不会发生一些改变?会不会更加公平?尤其是开发商主导的开发模式还能不能继续下去?有没有可能改变为政府作为开发主体的模式?这些疑问的解答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