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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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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日益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备受关注。为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建新拆旧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将停止该省牗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办法》指出,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挂钩试点项目区应优先考虑城乡接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和管理,并避让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高于建新占用耕地。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记者 陆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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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财网 发布时间:2008-7-16 访问次数:1730 关闭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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