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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进入“胎动期”

年中将选择一个地级城市试点最终结果报送国务院作为决策参考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就中心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展开研讨。权威人士在会上透露,年中将选择一个地级市为试点,全面摸清登记该市的公、私不动产,构建数字化城市模型,试点的方式采用“真实数据,空转运行”,使设计出的方案尽可能接近实际的检验。试点结果最终报送国务院作为决策参考。
  虽然离最后的政策出台可能还要一段时间,但从政府智囊机构的动向看,不动产税已渐行渐近。

不动产税轮廓已清

  从此次专家的研讨看,有关不动产税政策的轮廓已经十分清晰。
  财政部专家表示,当前说的物业税就是将来要适时开征的不动产税,或称房地产税,民间关于物业税就是“将土地出让费摊入今后几十年分年收取”的理解是个误区,也并不是要把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和费三块完全并入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税来征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是以“正税、明租、清费”为方向的改革。正税,即合理设置新税制,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明租,即土地出让金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明确地租性质。清费则是除少数确有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外,其他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个固定的税种。

目前难以影响房市供求

  不动产税对当前持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是当前最牵动人心的问题。
  华夏证券研究员董晨参加了研讨会。他的观感是,目前研讨不动产税的政策动机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关系、规范房动产收费。“我不认为不动产税是政府的政策信号,以此来平抑房动产价格。当然,如果将来在房产买和卖的过程中都要增加收税,投机性购房的成本会提高,理论上会抑制投机。”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房地产税是要将一些繁杂的税费进行统一规范。房地产开发商过去因从非规范渠道获取了高额利润,明确规范的征税后,相应成本反而可能下降,起码增加了透明度,更有利于消费者监督。但是对于房价攀升,可能金融调控手段更直接有效。
  看来,目前房市的涨跌还将取决于真实的供求关系,指望不动产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撬动供需关系时机还未成熟。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05-3-4   访问次数:2145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