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2月14日,“居易国际”标识及中英文名称在中国香港注册成功,成为涵盖36、37大类的品牌商标。“居易国际”继在中国大陆成为涵盖37大类的品牌商标之后,在我国香港地区也从此享有了“居易国际”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居易国际此次在香港申请成功的商标注册类别包括第36大类和第37大类,涉及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商标注册类别范围涵盖居易国际目前的主要业务类型,使用期限长达10年。
居易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正式向香港商标注册处递交了“居易国际”标识及中英文名称的商标申请,经过六个月的申请期和公告期,“居易国际”终于申请成功。即日起“居易国际”标识及中英文名称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也将在香港全面正式启动。
居易国际中英文商标在香港的成功注册,为居易国际打造国际化的“房地产全程管理服务商”的目标奠定了法律基础,它意味着居易国际从此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均享有“居易国际”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它为居易国际的国际化战略布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品牌战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