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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

    针对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有蔓延上升之势,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据中新网消息,国务院这项决定,意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坚决刹住屡禁不止的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其中对一些城镇居民掉转方向,私下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低价购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已经亮出红牌,自此城镇居民欲走“捷径”道路已经不通。

  那么已经违规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是否允许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据京华时报报道,对此,昨天(13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有关通知,届时将对此问题进行明确表示。但其同时表示,“小产权房”同样属于土地违规问题,同样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07-12-14   访问次数:1504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