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介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及开发区清理整顿等方面的情况。
全国土地开发区数量和面积减少77.2%和74.2%
自2003年我国对开发区进行整治以来,开发区数量和规划面积分别减少到1568个和9949平方公里,压缩的比例分别为77.2%和74.2%。
据甘藏春介绍,全国清理整顿之前,共有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3.86万平方公里。2003年开展的土地市场整治活动,对开发区用地进行了重点整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两年开发区违法违规圈占土地出现了两种新形式,一种是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小区等各种名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也突破核定的开发区四至范围,扩大开发区的用地规模;第二种情况是,原来已经撤销的开发区,由合法的开发区采取委托代管的方式进行招商。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开发区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被列为整治重点之一。
全国8698名干部在“地”上摔了跟头
甘藏春说,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集中的百日行动,遏制土地违法违规上升的态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从治本的角度看,通过对清理这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系统分析,找出深层次的原因、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影响恶劣的典型地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说,2000年到2006年,全国因为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698人,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仅去年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就有3094人,有5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1—8月份,在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当中,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有893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45人。
“以租代征”:
土地违法最新表现形式
甘藏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近年来,随着国务院下发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2006年下发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通知,土地管理形势开始好转,过去各级政府直接违法批地的行为开始下降,特别是省一级政府基本上很少了。但土地违法违规形式有一个新变化,其中一个最主要形式就是“以租代征”,即不经过农地转用审批,规避国家计划的控制,也规避土地收益分配,将农用地直接上市进行非农业建设。
国土资源部最近清理的70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中,“以租代征”宗数和面积均接近10%。事实表明,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以租代征”行为,正在成为目前土地违法的最主要和最新表现形式,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此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开发区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行为都是当前土地违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有必要采取坚决行动,遏制土地违法的行为,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
“以租代征”:
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
无论实行土地公有制还是土地私有制,世界各国土地管理的一个通行规则就是用途管制;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按照何种用途使用,是按照国家规划来进行的。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土地政策是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总量、时序,“以租代征”规避国家对农用地转用速度、规模、总量控制,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实施。
从长远看,“以租代征”将最终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以租代征”中的土地交易是自发的,不受法律保护,交易双方中农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一旦发生法律、经济纠纷,最终受损害的是农民。特别是在当今中国,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既承担着生产资料供应,很大程度上又承担着社会保障提供,“以租代征”对农民长期权益、农村长远发展和社会长远稳定构成隐患,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以租代征”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正常流转有本质不同。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提是遵守用途管制制度,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国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地转用总量控制,还要参与、服从土地收益由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两者的界限是明确的。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有关部门要以对广大农民和中国现代化建设负责的态度,积极慎重地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最终成为可能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