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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13部门联手整顿房地产市场

 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我市13家政府职能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联手进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今天召开的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此作出部署。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房管、执法、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监察、国税、地税、发展改革、物价、工商等共13家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将重点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部署,我市将整顿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检查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开发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住宅小区不按规划要求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未经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行为。
  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或配套设施谋利;违规发布虚假、不规范广告(包括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使用房地产广告禁止的广告用语,未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利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手段,哄抬房价,变相炒楼花、炒房号;不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纳各类规费以及偷税漏税等行为。
  整顿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资质、私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备案证,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整顿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据悉,今年7月至9月,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经查属实投诉举报问题、自查工作不落实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
  9月至12月,将重点抽查要求整改的企业,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07-6-13   访问次数:1547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