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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解释出让新规 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预算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就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释。该负责人表示,土地出让收支将纳入地方预算,并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
       在本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土地出让收支的管理问题,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出让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性费用,但是考虑到土地出让收入受土地市场状况影响较大,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等特征,所以国务院决定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专款专用,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
       “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土地出让收入将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孟斯硕)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6-12-29   访问次数:1585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