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导航 |
|
|
|
国务院加强土地管理 有效促进全国楼市健康发展 |
|
最近一段时间,国务院就土地管理问题频频出招。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并向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督察局;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8月13日,全国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进行了部署;9月3日,国务院主持的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之后发文《关于加强土地调控问题的有关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从以下八个方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以及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在健全责任制度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 在税金管理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 在促进集约用地方面,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打擅自“以租代征”。针对近期最为关注的工业用地,《通知》要求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出让,出让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 在严格土地执法方面,国务院要求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监察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等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以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各地要进行全面自查。 |
|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06-10-27 访问次数:1556 关闭本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