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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 区域平衡 落实项目 福建省调控细则出台

    9月21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调控福建省住房供应结构、房价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提出了系列措施。据悉,这是“国六条”政策出台后,福建省的首次公开动作。
    总量与项目相结合
    《意见》首先要求,福建省各地要在本地区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和“总量控制、区域平衡、落实项目”的原则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适当控制大套型住房以及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建设规模,严格控制低密度联排高档住房的建设,继续暂停新上别墅类项目。
    对规划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首先要对违规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和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进行调整。
    全面启动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一项社会保障,得到了福建省的充分重视。《意见》要求,今后各设区市本级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要达到当年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的8%以上;2006年底前各设区市本级要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经济租赁房建设、货币补贴租赁住房方式,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遍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各地每年上报省政府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用地规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确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并按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的10%%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选址,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同时需要在城市中心区域安排部分项目。
    打击囤房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近几年房价猛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开发商囤积房源,此次福建省出台的政策将有效抑制囤积房源等行为。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采取认购(含认订、登记、选号等)形式收取“订金、预约金”等费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开发企业资质和吊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要对在房地产交易中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监督处理。
    增强市场透明度
    《意见》还指出,福建省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尚未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设区市要在9月底前开通。要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报告和披露机制,定期发布全面、准确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
    《意见》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涉及住房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等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外收取。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济适用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及浮动幅度等不正当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市场监测完整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才能使市场的供需情况和有效需求得到及时反映,增强市场透明度,并使百姓避免盲从消费,也可能给开发商提供决策参考。
    清理闲置土地
    今后,在福建省囤积土地和炒卖土地的行为将得到制止,此次出台的政策再次收紧土地供应“闸门”。《意见》指出,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年商品房竣工、销售面积等商品房供求情况,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需求量,以及当地住房建设规划确定的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区位布局等,提出次年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总量。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制订年度房地产开发供应计划,明确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投放量、存量与增量用地比例,拟供应宗地的区位布局、供应时间以及高档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地比例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商品住房供应偏紧的城市,要适度储备一批不同区位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调节市场供应。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对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土地,应主要用于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各设区市政府必须将闲置土地的清理结果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政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06-10-8   访问次数:1625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