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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 广东楼市可能发生震动

  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显示国家拟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上半年广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分析及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下半年广东省用地供给形势严峻,而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先缴后用”的宏观调控政策,将相应提高土地的取得和使用成本。另据广东省建设厅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信息显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指标措施,可能会对广东房地产发展产生一些“震动”。
  国家调控政策拟调整土地收益
  根据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的《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将在2010年前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而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开始于1984年。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基本建立土地统一调查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四级(国家、省、市、县)联网互通的土地数据库。调查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并建立国家级和全国31个省级、331个市级、2800多个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樊志全表示,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摸清土地资源家底,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严把土地“闸门”、严格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据悉,国家将在开展第二次调查的基础上,使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除开展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部最新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还拟对土地收益分配进行调整。《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据了解,国家可能改变原来土地收益分配方式,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用”的办法。国家拟通过增大用地成本,达到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
  同时,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计划批准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国土资源部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6-8-16   访问次数:1651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