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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对杭州楼市的影响

  自去年国八条调控之后,杭州住宅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过渡到买方市场,自今年以来市场逐渐回暖,从3月份、5月份成交量上得到了印证。最近,国六条对楼市再次进行宏观调控,并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9月底前公布;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总面积七成以上;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空置三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物;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土地闲置两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各地城市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因此杭州房地产市场再次面临重大调整,中介、开发商面临进一步“洗牌”。
  消费者对市场未来走势的不确定,再次导致了持币待购
  国六条是去年国八条的继续,今年的提法比去年的政策针对性要强,更强调合理引导,合理消费,采用调整结构、税收、信贷等间接的、经济的手段使市场趋于平衡。在信贷问题上,提出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表明政府将有可能按不同档次住房,不同区域出台不同的政策,符合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如果说国八条最重要的影响是心理层面的,那么这次国六条最重要的是执行上的严控,再次表明了政府控制房价快速上涨的决心。从供应方来讲,政策面的变化使得行业未来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快工程建设和销售,最大限度降低调控带来的风险,而政府对于融资渠道的控制更是加剧了这种压力;从需求方来看,对市场未来走势的不确定再次导致了其持币待购的行动。目前一手房成交开始缩量,开发商、买房人都在观望“国六条”对不同区域的具体细化措施。
  延长转让征税时间,对短期投资客直接产生抑制作用
  一方面,90平方米以上首付提高到三成、5年内出手全额征税的政策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是一次再“清洗”,短期投资客全面出局。投资性需求是高档房价过快增长的直接动力。因为投资性购房以豪华和高档商品住宅为主要对象,反过来又直接拉动其价格快速增长,进而造成整个商品房价格上涨和结构扭曲,因此要稳定住房价格,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禁止投资炒房势在必行。在本次国六条的严厉打压下,银行贷款利率提高、投资时间拉长、资金压力增加意味着市场风险的加大,对于拥有多套房产、月供勉强维持的投资者而言更是上加霜,因此投资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考验,将对房产短期投资客的投资行为直接产生抑制的作用,因此在未来房地产市场,房源消化将主要依托于自住消费,其供应特征也将朝着自住需求特征转变,例如房源的实用性方面。
  对于在中介公司已经挂牌未满5年的房源来说,房主为转移税费,会提高房源价格或者以净价出售。而买方也将在市场未明朗之前采取观望态度,因此二手市场可能再次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也直接导致中介公司的生存压力,面临新一轮的优胜劣汰。
  补充中小户型房源,疏通梯级消费的瓶颈
  本次国六条意见明确规定了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这明显是以土地供应结构决定了产品结构的具体体现。它将最终改变杭州房地产开发商旧的经营模式,以往为富人造房的经营模式得到了有力调整。
  杭州楼市结构性失调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地价过高。土地少、拿地难、价格高,加上前几年投资需求的膨胀,开发商都愿意去做高利润的高端住宅,却忽视了开发低端市场。自2004年国八条之后,杭州的房地产高端住宅为主导供应局面开始打破,有些楼盘选择低价开盘、促销打折等方式使价格回归理性,主要集中于下沙、闲林、老余杭等郊区区域。本次国六条从供应结构上进行调整,让中低收入住房消费者正常地走入市场。而对开发商来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将需要重新规划设计,延缓项目上市的时间,加上受开发周期的限制,供应结构调整效果可能会在两年之后产生,慢则要四五年。而在近几年,市场供应还是以中大户型为主,中小户型公寓普遍出现在中介公司,且供应不足,大量过渡性需求一时无法释放,难以转变为现实需求。
  本项细则的效果将让更多的中小户型房源补充到市场中,疏通梯级消费的瓶颈,推动其进程,使供应结构趋于合理化。但对杭州来说,改善性需求正面临大幅度增长,2005年有88.5%的居民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比2000年提高27.5个百分点,且2005年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0.7平方米,其中三居室及以上的家庭占36.8%,因此70%的中小户型如在杭州执行比例似乎高了一点,再则郊区做小户型从根本上失去了与市区地段竞争的优势。
  土地闲置两年收回、改变土地供应方式促使房地产行业有力整顿
  土地闲置两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并不是新政策,但政府对违规后的处理力度一直不大。本次政府再次强调这一规定,显示了政府惩治开发商圈占、囤积土地的决心。国六条意见规定,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这一项政策第一次对开发建设面积和投资额作出了量化的指标,对土地储备量大,开发比例小的开发商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这将使开发商必须加速开工以及大幅度调整项目定位,直接考验开发商的资金链以及市场运作能力。因此市场发展结果必定是:资金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会被进一步淘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开发商之间的合作甚至收购和兼并的步伐逐步加快,进入“竞合时代”。
另外意见规定,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这一项政策对开发商来说是最致命的,它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拍卖方式,在土地出让之前限定户型比例、限定日后销售价格,并且谁出的地价越高、房价越低,就得土地,这从源头上控制了房价,使得开发商不能随意抬高房价,这项政策有效地控制了房价和地价的过快上涨,并大大压缩了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促使房地产行业进行有力整顿,一些外行投资商,因利润的缩小将逐步地退出房地产业,而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将谋求向其他行业转型,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
  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保护中低价收入买房者的利益
  意见规定,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并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经济适用房是带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是政府为创立和谐社会,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难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杭州市已连续三年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工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入住居民达5万多户,成为全国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最大的城市之一。2006年杭州市将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用房160万平方米,力争公开摇号销售50万-80万平方米。如果按一户家庭选购80平方米计算,可解决7000户以上家庭的住房困难,供应地点主要在三墩都市水乡、九堡、丁桥和下沙居住区,明年将集中在九堡、丁桥和下沙区块,还将在萧山、余杭区选址新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确实为部分低收入人群解决了住房难问题,而且对整个城市的人口居住分布也起到规划控制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政策来看,烦琐的申购程序、定向配给的供应政策只能选择部分幸运儿成为产品的受益者,相比强大的市场需求,有限的供给实为杯水车薪。而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调整住房结构、抑制房价更是比较困难了。
  本次国六条意见的实施,强调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保护了中低收入买房者的利益,如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那么经济适用  房上市量会越来越多,给更多的贫困家庭带来福音。
  从2005年3月份以来,调整契税缴纳时间、购房入户、提高贷款利率等政策令杭州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调整阶段,本次国六条实施细则又令杭州楼市进入一个波动阶段。但国六条出台至今未满一个月,所起的影响及实际性的效用还没有明显反映出来。
  但是可以确定,杭州的潜在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国六条细则旨于进一步稳定房价,引导健康的住房消费,切实保护广大普通消费者的住房利益,各开发商应将积极应对政策,加大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力度,为老百姓创造“买得起、住得起”的房子,调整产品结构,从而提高开发商自身的竞争实力。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6-6-22   访问次数:1676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