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年,有关房地产的争论很多,一些人甚至认为“房地产业问题这么多,怎么能成为支柱产业?”但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发展中,房地产业仍处于重要的支柱产业地位。
拉动消费的上行力量 判断支柱产业的主要标准,包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在国民经济增长率中所占比重以及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等主要指标。这些年来,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达到了这些主要标准,为改善人民生活和发展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因而,我国政府如实地、科学地把它定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并不因其在发展中出现诸多问题而加以否定。更为重要的是,明确房地产业处于重要的支柱产业地位,是为了推动房地产业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里,持续不断地带动经济健康发展。 在我国国民经济现阶段发展中,房地产业将继续发挥重要的消费热点作用。房地产业之所以成为消费热点,住房占据着主体和带动全盘的地位。在房地产的总投资中,住宅投资占70%左右。在广大居民的消费中,住房消费也占据绝对比重。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25平方米,与西方国家相比,仍然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如果按许多城市提出的到2020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这一项计算,今后15年全国就要新建城镇住房50亿平方米。再加上城市化逐步发展对住房的需求,以及必不可少的房屋折旧和拆迁对住房的需求,今后15年内仍会保持巨大的住房建设量,并会带动整个房地产业较长时期地发挥消费热点作用。 一年来,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势议论甚多,其中持“冬天论”者颇不乏人。数据显示,房地产领域总体仍处于需大于供的局面,整体仍将是拉动消费需求的上行力量。200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特别强调了住房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居民家庭健康理性的住房消费,是保持经济较高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宏观调控,当前,经济已经逐渐稳定下来,更需要正确认识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搞好调控,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作为既可拉动投资又可带动扩大消费的房地产业,要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仍不可或缺。 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又是风险性产业,是一把“锐利的双刃剑”。如果调控得当而促其健康发展,就会构建出房地产的春天,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反之,就可能出现房地产的冬天,对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害。我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业既是作用巨大的产业,又是“问题多”的产业,因而在2003和2005年两次对其实行宏观调控,并把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以保证在长时期里“促其稳步发展”。通过2005年的调控,一些城市的突出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要看到,这次调控任务困难很多,十分艰巨,一年来的调控仅仅是初见成效。而另一方面,如果下一步的调控政策不当,经济有可能出现持续偏冷,导致经济增长率持续降低,过早进入萧条状态。这对于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是一个严重威胁,必须高度重视。 因而,只有在2006年进一步提高调控水平和调控效率,继续有效地解决各项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构建房地产的春天。
核心在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 抓核心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上,抓关键就是要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 据我国许多城市的统计调查,中低收入者占居民总数的80%以上,这同时也是解决住房有困难的人群。坚持以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为主,是许多国家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一条共同经验。例如,美国和新加坡在实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最初20年里,都严格控制和大比重地建设适应国情的小户型低造价住房。当年美国建设小户型住房比重超过总建房量的60%,新加坡达到80%。新加坡于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开始实施新住房制度时,国家经济实力比较弱,就以建设42~7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为主。80年代以后,新加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突破1万美元直至2004年达到2.5万美元。国家虽然富起来了,但考虑到人多地少的国情,仍然坚持以建设85至125平方米较小的住房户型为主,其中10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70%,平均户型低于100平方米。最近有位专家收集了日本、德国以及部分北欧国家1960年至今的住房建设资料,这几个发达而富裕的国家这些年建设的住房户型,除个别国家个别年代超过100平方米外,平均户型都在100平方米以下。2004年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400美元(按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而且人多地少,但是2004年许多城市建设的住房,15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房却占了一多半,广大中低收入者根本无力消费。针对这个问题,我提倡现阶段住房建设应以小户型住房为主,可以定为50至100平方米,并以低于8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而价格,应是城市中多数中低收入者买得起50至70平方米户型的住房价格。坚持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符合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大多数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有利于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能够调动这一人群的住房消费积极性,更好地形成稳定的消费热点,繁荣住房市场;有利于在住房问题上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有利于大面积地节能省地。 而且,如果一个城市每年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超过住房建设总量的60%,这几年住房领域里出现的房价上涨过快、房价过高、供需结构矛盾突出、投资规模过大以及市场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有的会迅速得到解决,有的则为进一步彻底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坚持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是保证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治本之策”,建议各地政府在总结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有利于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房的政策法规,加强调控和管理,促其较快而健康地实施。 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企业和开发商的社会责任。这些年,因为许多城市建设大户型高造价住房成风,使得有的开发商产生了错觉,误认为房地产开发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应该明确指出,广大中低收入者占居民总数80%以上,是住房消费的主体。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建设质量优良的小户型低造价住房,是广大房地产企业和开发商的“本职工作”,是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今后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要选择。房地产企业和开发商立足于社会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素质,积极采用节能省地措施,讲究诚信,遵纪守法,创品牌,出精品,才能共同努力构建房地产春天。 |